奥威尔:我为什么写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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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为什么写作
© 乔治·奥威尔/文
© 孙予/译
奥威尔(George Orwell,1903~1950)
很小的时候,大概五六岁吧,我就知道等我长大了,我应该做一个作家。在十七岁与二十四岁之间,我试图放弃这个念头,不过我放弃时却很明白,我是在违背我的真实天性,迟早我应该沉下心来写书。
我在家中三个孩子里居中,不过和两边都相差五岁,而且我在八岁之前,很少能见到我的父亲。因为这个原因以及一些别的原因,我难免感到形单影只,不久我养成了一些不招人待见的举止,这让我在上学期间没有什么人缘。我养成了孤僻孩子惯有的编织故事的毛病,喜欢和想象中的人物对话,而且我从一开始就认定我在文学上的种种志向,和被人孤立、被人小看的感觉掺和在一起。我知道我善于遣词造句,面对各种令人扫兴的事实有能力对付,而且我感觉这能创造一个私密的世界,我在其中可以得心应手地对付我日常生活中的失败。不过,拿得出手的——就是说,从内心认可的——作品,我整个青少年时期写出来的东西,拢共也不过六七页纸。我四五岁上写出了我的第一首诗,我母亲还把它记了下来。关于这首诗,我什么都记不住了,只记得那是写一只老虎,说那只老虎长了“椅子一样的牙齿”——措辞很不错,不过我猜测那首诗是剽窃布雷克的《老虎》的。十一岁上,一九一四年至一九一八年的战争爆发,我写了一首爱国诗,在当地报纸上发表了,两年之后我又在当地报上发表了一首诗,是悼念基奇纳的。我长得更大一点后,一次又一次模仿乔治朝代的风格,写作蹩脚的“自然诗”,通常都半途而废。我还两次试手短篇小说,结果一败涂地。这就是我在那些岁月里白纸黑字写下来的所谓拿得出手的东西。
不过,在这段岁月里,从某种意义上讲,我的确从事了一些文学活动。首先,这种闭门造车的东西我可以信手拈来,只是无法给自己带来愉悦。除了学校的功课,我写打油诗,就是诙谐讥讽的诗,一挥而就,速度之快现在看来都令我不可思议——十四岁上,大约一个星期,我模仿阿里斯托芬,写出了一部整本押韵诗剧——我还帮助编辑校刊,有的是出版过的,有的是手稿。这些杂志都是一些不足挂齿的滑稽可笑之物,你完全可以想象得到的,我对付这些东西小菜一碟,比我现在对付分文不值的新闻报道要省劲多了。不过,与此同时,在十五年多的时间里,我还在进行一种截然不同的文学联系:那就是在为我自己杜撰一个连续不断的故事,一种只在脑子里存在的日记。我相信,这是儿童和少年共同的习惯。我很小很小的时候,我就总在想象,比如说,我是罗宾汉,把自己想象成那个打家劫舍的英雄好汉,但是没有多久我的“故事”不再沉迷于这种舞枪弄棒的自我陶醉,而改弦易张,越来越喜欢局限于描写我所做的事情以及我所见的东西。有时,我脑际会连续几分钟出现诸如“他把门推开,走进屋子。一缕黄灿灿的阳光,从细纱窗帘漏进来,斜照在桌子上,一个半开的火柴盒放在墨水瓶旁。他右手插在兜里,穿过屋子,走向窗户。下面的街上,一只黄狸猫在追逐一片枯叶”等等这样的描写。这一习惯一直持续到我二十五岁左右,正好贯穿了我没有进行文学写作的岁月。尽管我不得不搜肠刮肚,也的确愁得令人头疼,去寻找合适的词句。但是我似乎是在违背我的意志做这番描写的努力,是迫于外界的一种驱使。我估量,这个“故事”一定反映了我在不同的年龄所崇拜的各种作家的风格,不过就我所记得的,我始终具备上面提到的注重细节的描述性质。
到了十六岁上,我突然发现仅仅词语就能产生的快活,比如说,单词的发声和种种联想,像《失乐园》的这两行诗:
就这样他历尽千辛万苦地
前行:他尝遍了千辛万苦,
如今我似乎不觉得这有多么奇妙了,可当时却让我的脊梁骨阵阵抖动;而且用强音读“他”增加了一种快活。至于描写东西的必要性,我早已了然于心。所以,那时候要是可以说我想写书的话,我想写作什么样的书是很清楚的。我想写作砖头厚的自然主义小说,结局都很不幸,细节末端的描写充斥全书,醒目的比喻俯拾皆是,还有成段成段的华丽辞藻,词语一半都是因为它们的发音而被启用的。事实上,我的第一部完整的小说,《缅甸岁月》,就是类似的一本书,写出来时我已然三十岁,不过构思则要早得多。
我把这一背景情况全都交代出来,是因为我认为,你不了解一个作家的早期成长过程,是无法考量他的各种动机的。他所想写的东西,是由他所生活的时代决定的——至少在像我们自己这样的时代,风云变幻,革命涌动,决定主题是理所当然的——不过,在他落笔写作之前,他会获得一种感情色彩,他以后永远都无法逃脱这种态度。毫无疑问,他的任务就是锤炼他的性情,避免在不成熟的阶段就陷入泥淖,或者迷失于一种反常的心绪:然而,如果他彻底摆脱了自己早期的种种影响,那么他会绞杀了他的写作冲动。除了活着必须谋生这条,我认为写作还有四种重大的动机,至少写作散文是必不可少的。这四大动机在每一个作家身上存在的程度因人而异,而且在每一个作家身上,这四大动机的比例会随时变化,为他所生活的氛围所左右。这四大动机分别是:
一、十足的自我主义。渴望似乎很精明:为人谈论,死后为人铭记,让那些在你童年看不起你的大人们刮目相看,等等,等等。硬要说这不是一种动机,不是一种强烈的动机,这话是欲盖弥彰。作家也是人,和科学家、艺术家、政治家、律师、士兵、成功的商人——简而言之,和人类的整个上层精英一样,都有这种特性。人类庞大的群体实际上才没有这样的自我中心。他们年过三十以后,就会放弃个人的志向——在很多个例中,真的,他们几乎连个人存在的感觉都完全放弃了——主要为别人活着,或者只是在单调乏味的工作重压下应付生活。然而,也有少数有天赋有韧劲的人,决心把自己的生活进行到底,而作家就属于这一类人。严肃的作家,我应该说,比之新闻记者,更图谋虚荣,更加自我为中心,尽管对钱比较淡薄一些。
二、审美上的热情。洞察外部世界的美,或者,在另一方面,洞察语言和它们的正确搭配。获得声音的冲击力带来的快活,或者一种声音对另一种声音的冲击力产生的快活;获得优秀散文的坚实质地的快活,或者精彩故事的节奏的坚实质地的快活。渴望分享一个人觉得有价值而且不应该省去的经历。审美动机在很多作家身上是非常脆弱的,不过就是一个小册子作者或者教科书写手,都会有偏爱的字词和短语,对他来说这些东西难舍难分,不计功利;要么,他们也许对印刷字体感觉强烈,对书页的宽窄等东西十分在意。只要超过火车时刻表水准的,不管什么书都不能摆脱审美的种种考虑。
三、历史的冲动。渴望看见事物的本来面目,追寻事实真相,把它们汇集起来供后人使用。
四、政治上的目的——把“政治”这个词儿使用到该词义的最大化。渴望把世界推向每种特定的方向,改变其他人群应该为之奋斗的某种社会理想。再强调一遍,没有什么书能够真正做到脱离政治倾向。艺术应该彻底摆脱政治这种说法,本身就是一种政治态度。
不难看见,这些迥异的冲动一定会彼此冲突,狼烟四起:看得出它们会如何影响这个人后又影响另一个人,一次又一次地影响。从本性上讲——把你的“本性”从你最初成为大人时所达到的状态算起——我这个人的前三种动机是压倒第四个动机的。在歌舞升平的年代,我也许写些文字飞扬的作品,或者只写一些描述性的书,而且会依然故我,几乎意识不到我的政治忠诚。事实上,我是被迫成为某种小册子作者的。首先,我在一个很不适应的职业里浪掷了五年时间(分别在印度和缅甸帝国警察署任职),然后,我品尝了贫困和失败的感受。这增加了我对权威的天生憎恨,第一次让我彻底意识到工人阶级的存在,而在缅甸任职则让我对帝国主义的本质有了一些理解:不过,这些经历还不足以让我产生一种明确的政治方向。后来,希特勒来了,西班牙内战紧随其后,等等。时至一九三三年底,我还没有达到一种义无反顾地选择的程度。我记得一首小诗,是我在那个时期写下的,表达了我的困惑:
若生在两百年前,
我也许会成为一个幸福的牧师,
宣讲永恒的命运,
看着我的胡桃树成长抽枝。
然而,天哪,生在这邪恶的时代,
我错过了快活的天堂,
因为我的上唇长出了须毛
而教职人员要把胡须剃光。
后来时代变得阳光明媚,
我们便见到阳光就灿烂,
我们摇动我们纷乱的思想,
沉睡在树丛的胸膛中间。
我们全然愚昧却竟拥有
那些我们现在掩饰的欢乐;
苹果树枝上的金翅
都能够让我的敌人哆嗦。
可是姑娘们的肚子和杏子,
在遮蔽的小溪里透亮晶莹,
马儿和鸭子在黎明时飞驰
这一切只是一个梦境。
再入梦境是被禁止的;
我们肢解或者藏匿我们的欢畅;
马儿用镀铬的钢铁做成,
矮小的胖子骑在马背上。
我是从不添乱的小人物,
是没有后宫的公公;
介于牧师和政委之间,
我像尤金·阿拉姆一样走动;
收音机在播放时,
政委给我讲解命运,
可牧师应了奥斯丁七世,
因为达杰一直在演奏。
我梦见我栖居在大理石厅里,
醒来发现这是真的;
我若没有出生在这样一个时代,
会是史密斯?是琼斯?是你?
一九一六年至一九三七年中,西班牙内战以及一些别的事情扭转了这一局面,此后我知道我站在什么地方。自从一九三六年以来,我写出来的严肃作品的每一行字,就我所理解的,直接或间接地,都是针对极权主义的,都是拥戴民主社会主义的。处在像我们自己的时代,想想你可以避开这样的主题而写作,在我看来是不可思议的。这完全是一个站队问题,是一个采取什么态度的问题。你对自己的政治倾向越清楚,你就越有机会在政治上践行,而不会牺牲你的审美和理智的完整性。
在过去的整整十年中,我极力想做的是,让政治写作成为艺术。我的起始点一贯是一种党派偏见之感,一种偏离公正的意识。当我坐下来写作一本书时,我不会跟自己说:“我要写作一部艺术作品。”我所以写书,是因为世间有某种谎言,我想揭露,有某种事实,我想引起世人的关注,我的初衷是让世人聆听不同声音。然而,如果写作不是一种审美的经历,那我不能只为写一本书而写作,哪怕写一篇发表在报刊上的长文也不行。凡是留意检查我的作品的人,都能看到哪怕是写一则直截了当的宣传品,它都会包括一些职业政治家会认为毫不相干的内容。我不能,也不想,彻底放弃我在童年获得的世界观。只要我还活着,身体健康,我就会继续强烈地对散文风格十分在意,热爱地球的表面,从实实在在的主题和零碎的无用的信息上获取快活。压制我自己的这个方面,怎么用劲都徒劳无益。要做的事,是把我根深蒂固的喜欢和不喜欢东西,和基本的、公共的、非个体的种种活动调和起来,因为后者是时代强加给我们所有的人的。
这并不容易。这会引发结构的麻烦,语言的麻烦,而且还会以全新的方式引发真实性的麻烦。我不妨举一个在所难免的赤裸裸的困难的例子。我写西班牙内战的书,《向加泰罗尼亚致敬》,不用说是一部坦率的政治书,但是主要部分都用一种超然和尊重的态度来表现。在书中,我不遗余力,讲述全部真相,而不让我的文学本能受到伤害。但是,在别的部分里有一大章,全都是引自报纸上的东西以及诸如此类的内容,为那些被指责与佛朗哥勾结的托派分子进行辩护。显然,这样一章内容,只需一两年,便会失去一般读者的兴趣,一定会毁掉这本书。一个我很尊重的批评家,为此教训了我一顿。“你为什么把那种东西塞进书里呢?”他说,“本来是一本很好的书,你把它糟蹋成了新闻报道了。”他所说很对,然而我别无他法。我赶巧知道真相,可英格兰几乎无人被允许知道无辜的人们遭到了谴责,全然一派胡言。如果我对此事没有义愤填膺,我是怎么都不会写这本书的。
这种麻烦以这样那样的形式再次冒出来。语言的麻烦说来话长,不会花过长的时间来讨论。我只能说,后来的岁月里,我尽量不那么绘声绘色地描写,而是更加实事求是地写作。无论如何,我发现等你完善了任何一种写作风格时,你又总是会超越这种风格。《动物农场》是我尝试的第一本书,完全意识到我在干什么,把政治目的和艺术目的合二而一,成为一体。七年来,我没有写小说,不过我希望很快写出另一部小说。它注定会是一次失败,每部书都是一次失败,然而我相当清楚地知道,我想写作哪种书。
回首最后一两页,我发现我所写出来的东西,看上去仿佛我写作的动机全都是公共精神所致。我可不想让人觉得这就是最终的印象。所有的作家都虚荣、自私和懒惰,在他们的动机最底层,藏着一个秘密。写作一本书是一种恐怖的、劳神的挣扎,如同患了一场痛苦的大病。如果你没有被某个你既无法抵抗又无法理解的恶魔驱使,你是永远不会承揽这样的苦差事的。因为大家都知道,那个恶魔只不过是让一个婴儿哭闹而引人注意的同一种本能。但是,除非坚持不懈地挣扎,把你自己的个性磨掉,否则你是写不出什么可以阅读的东西的。优秀的散文如同窗户玻璃。我无法十拿九稳地说,我的哪种动机是最强烈的,但是我知道哪种动机值得追随。回顾我的作品,我看出来只要我在哪里缺乏了政治目的,我在哪里就不可避免地写出来没有生命力的书,被鼓捣成了华而不实的段落、没有意义的句子、修饰性的形容词以及连篇累牍的空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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